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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82-10_C/2016-0715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6/07/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平邑县获批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4870万元
我市平邑县获批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4870万元

2016年7月4日,省环保厅办公室下发《关于2016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实施方案有关事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74号),《平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6年)经修改完善,已由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上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鲁环函【2016】67号)。根据通知要求,平邑县应按照方案,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力争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2017年上半年完成县级自验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财政报帐制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确保项目依规实施,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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