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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70102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国土局四项措施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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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临沭国土局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利用“矿法宣传日”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组织人员深入矿山企业,实地宣传讲解法律知识和收费管理规定,提高依法缴费意识,促使企业按时、主动、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二是狠抓征收队伍建设。邀请相关专业和法律人士为征收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内容涉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算和相关规定等内容,着力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树立为国聚财、依法征收、不徇私情、勤政廉政的良好工作作风。 三是严格标准,足额征收。严格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和规定的费率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深入到矿山企业逐一核算生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等内容,掌握一手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计征,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 四是完善台账,加强监管。结合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矿山企业年检等管理环节,建立完善补偿费征收台账,加强对采矿权人提供的矿产品产量、销售收入等资料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矿产资源补偿征收管理的清理工作,对存在欠缴补偿费的矿山企业,限期补缴,拒不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不予矿山企业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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