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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46-30/2013-1014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10/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激发“小微”的力量——苍山县工商局搭建“四大平台”助推小微企业增量提质成效显著
激发“小微”的力量——苍山县工商局搭建“四大平台”助推小微企业增量提质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苍山县工商局针对该县小微企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创业难、成长弱、效益低的实际状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通过发挥市场准入、动产抵押、商标培育、非公党建等各项职能,搭建起“四大平台”,努力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9月份全县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及其以下小微企业101家,注册资本总额2753.5万元,小微企业总数达656家,注册资本总额17022.1万元,小微企业户数占全县登记注册企业总数的21.88%,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吸纳就业、增加税收、加快发展、富民强县的生力军。

一、搭建“创业服务”平台,营造宽松准入环境

一是松绑减负,放宽准入限制。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切实转变职能,按照“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向,破除部门利益藩篱,主动简政放权,对小微企业登记注册程序、提交材料进行规范清理,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均允许小微企业平等进入。通过召开政策宣传进企业座谈会、在行风热线节目进行解读等形式主动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降低小微企业准入门槛政策的知晓面。严格落实企业登记、年检“零收费”规定,对小微企业开业登记、企业年检,做到不收取任何费用。针对创业期间注册资本不足的实际,放宽出资方式限制,扩大小微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范围,对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下的内资公司,允许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股东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只需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即可领取营业执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余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今年1-9月份,全县共登记注册资金零首付小微企业12家,减免小微企业注册登记费、年检费56.03万元。

二是规范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向社会作出提高服务效能的公开承诺,加强登记注册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政务大厅和基层工商所综合服务厅“窗口”服务,将市场主体准入流程制成图版,上墙公示,在城区、卞庄等小微企业登记注册业务量较大的工商所设立登记注册引导员,制作注册文书示范表,做到了填写一目了然、方便快捷,努力压缩办理时限,尽快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全面实行了企业、个体工商户“网上登记”,申请人在任何场所只需通过互联网登录临沂红盾信息网进行申报,通过审核后就可以到就近工商所提交书面材料、领取营业执照,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手续最简便、时间最快捷、办事最高效的登记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网上登记”101起,为130多人次提供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小微企业从提交登记申请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限平均缩短2天,在县直部门中做到了行政许可服务的最优化。

三是全程指导,搞好跟踪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发展方式,组织开展“走企业、听建议、解难题、促发展”活动,自3月中旬开始,组织全系统60多名副股级以上干部,深入实际、深入企业,采取调查摸底掌实情、综合帮扶解难题、后续跟踪重长效的一体化模式,了解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实际困难及未来打算,认真听取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立足职能,制定和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培育市场主体形成新活力、新动力、新优势。在“走听解促”活动中共走访小微企业610家,通过举办政策宣传进企业座谈会,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79条,逐条分解到科室和办理人员,截至8月10日全部进行了落实,为企业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冠市名、参加全市民营企业大学生人才招聘会等实事55件。

二、搭建“创新发展”平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推进实施“商标战略”,打造知名品牌。认真调查、分析全县市场主体数量、商标拥有量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状况,提出了全县商标品牌战略的五年规划和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大力引导、鼓励小微企业注册商标,培育食品、化工、建材、轻工等产品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在各工商所确定商标专管员,采取行政指导、监管执法、维权护企相结合的方式,推行商标服务提示书、商标策略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商标维权查询表“三书一表”制度。建立了全县注册商标数据库,指导小微企业规范商标使用行为,避免商标纠纷。确定注册、培育商标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尚未注册商标或注册商标单一、需要丰富商标的服务对象,提出有针对性的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储备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等建议,引导实施商标战略转变发展方式。今年以来,共举办小微企业商标知识集中指导培训2次,指导申报山东省著名商标4件,指导小微企业新申请商标注册78件,获准注册63件。

二是引导实施“转型升级”,实现管理创新。针对部分企业经营范围“小而全”、经济效益偏低的状况,积极宣传“二三产业分离”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将生产加工、采矿等主业和物流配送、餐饮服务等业务进行分离,组建管理规范、分工明确的公司制小微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发展质量。今年以来,共引导华顺石膏、虹郡食品等16家企业办理“二三产业分离”,分离出服务业注册资本796.5万元。立足部分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扩大,但是管理方式不适应发展要求的状况,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明确具备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可以继续沿用原来的字号名称、延续商业信誉,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积极性。针对不同行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实际,实行个性化行政指导,综合运用建议、辅导、示范等行政指导手段,按照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是否转变为企业,并科学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组织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管理创新。强化转型升级后续帮扶,综合发挥登记注册、广告、合同管理等职能,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走创新驱动提升质量效益的发展路子,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该局共登记“个转企”企业13家,新增注册资本2910万元。

三是扩大实施“信誉创建”,提升发展质量。引导进入“成长期”的小微企业引进人才、技术,转变以低价竞争的粗放式发展道路,加强企业管理,积极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该局共指导神山镇风林农机、大仲村镇沂沟粉业等16家小微企业申报为市级“守重”企业,指导自立汽贸、全友家私等11家小微企业申报、认定为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全县小微企业信用等级92.1%以上达到了A级别,比去年同期提升4个百分点。

三、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协调破解融资难题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畅通融资渠道。利用深入小微企业走访、企业年检、指导帮扶等时机,发放《三押一推服务手册》等宣传材料1700余份,向企业宣传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融资的相关规定,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增加企业“三押”融资金融产品,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中涉及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的,创造条件积极予以办理,对小微企业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均可作为动产抵押物进行登记,帮助企业盘活了资产。今年1-9月份,共有天益汽贸、万兴食品等19家小微企业运用企业产品进行了动产抵押,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了质押,为实现融资拓宽了渠道,弥补了传统担保方式的不足。

二是积极牵线搭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与农信社、临商、农行、小额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协调机制,及时将全县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项目进展、融资需求等情况通报给银行,根据银企双方的合作需求,不定期举办银企融资项目推介活动,引导银企进行融资合作洽谈,根据“三押”融资意向,完善相关条件,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风险和企业资金使用风险,实现互利“双赢”。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银企合作座谈会2次,参加座谈小微企业54家。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实施风险预警防范。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信用管理制度,通过对企业的定期巡查和年检审查,监督企业认真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加强信用管理,实现稳健经营。及时采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将信用等级高、股权结构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推荐给银行,作为银行采信授级、向企业提供融资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全县小微企业共通过“三押”登记实现融资39455万元。

四、搭建“党建维权”平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一是建立非公党建机制。针对小微企业绝大多数为非公有制企业的状况,按照市个私企业党委和县委“两新”工委的部署,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对全县非公企业党建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实行党建信息动态采集、动态管理,做到组织设置清、党员数量明,今年以来,共调查私营企业1339家、个体工商户15065户,为全县43个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1155名党员建立了党建工作基础台帐。按照党章和《公司法》的规定,采取分类指导的方针,灵活运用独立式、挂靠式、驻外式等不同方式,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党员少于3人的非公企业由工商部门牵头联合组建党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建组织、扩覆盖”工作,分别组建成立非公企业党委、党总支,7月1日,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了全县个私企业党委,实现党的工作在小微企业的全覆盖。采取向重点非公企业派遣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等形式,指导非公企业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党员活动载体建设,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今年以来全县非公企业党总支、党支部共开展上党课、参观学习、党员示范岗创建等各类活动39次,党员参与面达到了74%。

二是建立行政指导机制。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强责淡权,在行政许可中开展登记事务助导,告知并帮助其完备登记条件,完善登记手续,使小微企业能更便捷的完成登记事项,成为合法市场主体。在市场巡查中开展规范经营劝导,向市场主体宣传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采取提醒、约谈、告诫、预警、书面建议等方式,指导其进行整改,督促其规范发展。在行政处罚中,坚持教育为先、处罚在后,向监管对象说明违法事实,分析违法成因、危害后果,提出预防违法经营的措施,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严格落实执法检查的内部分工规定,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对小微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除安全生产及食品违法案件外,一律先行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靠上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规范指导工作,通过“柔性执法”,感化小微企业加强诚信建设,改“事后处罚”为“事前纠正”,赢得企业支持和信赖。今年以来,下发行政建议书710份,纠正小微企业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轻微违法行为31起。

三是建立联动维权机制。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个私协会的作用,主动为小微企业和个私协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与省内外工商部门加强联系协作,采取事先联系、事中指导、事后跟踪等方式,全程帮助“兰陵”、“普金”等商标权所有企业打假维权,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为企业提供有力的异地保护。今年共为开展小微企业维权服务11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通过公开局长电话、行风热线、12315网络、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在各工商所设立了兼职纪检监察员,对因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问题,影响小微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实行问责,在全局营造了队伍和谐稳定、工作激情迸发、作风务实高效的局面,为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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