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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82-10_C/2013-0922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9/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环保局四项措施简政放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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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环保局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文件精神,在加强全市环境监管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实行权限下放,提高环评审批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体现了新时期环保审批“便民利企”的要求。 一是加强沟通对接,充分下放权限。我局对目前的10项行政审批权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在用好用活政策的基础上,将排污申报登记、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夜间施工和限期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3项下放至县区环保部门;将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和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3项取消,此次审批权限下放率超过60%。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行政效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职权范围内非行政事项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进行清理优化。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60、30、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5、1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5日内完成。今年以来,全市共审批项目2240个,投资额1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18%。通过简化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申报次数,有效提升了工作效能。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制定了临沂市扶持企业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成立了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帮扶领导小组,落实班子成员分工帮扶制度,对全市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结对帮扶”,及时提供环保政策、技术和信息服务,解决重点企业环保问题27个。同时,认真落实“招商引资项目节能环保预审制度”,预审项目132个,审批项目152个,拒批重污染、高风险项目11个,推进科学发展。 四是强化服务理念,助推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评制度的同时,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重点项目指派相关科室提前介入,安排专人跟踪服务,使环境管理工作融入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变事后监管为过程管理,变政府强制性管理为政府监督与建设单位自律相结合,加强对项目在环保审批和竣工验收之间的薄弱环节的监管,确保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执行中不走样,不走空,为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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