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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283-30/2016-1025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6/10/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成效显著
我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府法发〔2016〕3号)的部署安排,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法制办收到省政府法制办通知后,对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并于3月25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临府法发〔2016〕7号),就专项清理的具体工作步骤和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将省政府法制办的通知精神传达给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我市持证执法人员较多,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市政府法制办通过科学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采取部门自查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与2016年度执法证件审验工作同步进行,对市、县、乡三级执法单位中的上岗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严格清理。专项清理工作从3月25日开始,通过近三个月的努力,共对12个县区、3个开发区和70个市直部门中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4021人,其中持有省政府执法证件的3656人,持有国务院部委执法证件的365人。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对清理出的执法人员一律取消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执法证件或者责令相关单位改正并尽快申领省政府统一颁发的执法证件。清理人员中,通过部门自查清理注销执法人员1172人,未通过年审考试吊销证件的执法人员2424人,对拒不按照规定上交证件的6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强制注销。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市政府法制办对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严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各县区、开发区和各部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本次执法人员的清理结果将在市政府、各县区、各开发区门户网站和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对执法人员信息的查询方式和渠道进行了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凡未经审核确认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市政府法制办将积极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不按要求进行清理以及清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将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确保专项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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