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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9112-06_A/2014-1030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10/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召开
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临沂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规划》,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努力做好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2014年10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副市长尹长友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张韬副主任,郯城县、兰陵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沭县政府分管秸秆禁烧工作的副县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农业局局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组组长、市农委主任鞠艳峰总结了2014年以来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组工作,并对当前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尹长友就如何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做了重要指示。

鞠艳峰同志在讲话中全面回顾总结了2014年以来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肯定了取得的成绩,介绍了江苏省、枣庄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先进典型经验。同时,分析了我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今后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提出了总体部署和要求。鞠艳峰同志要求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齐心协力开展工作。为保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顺利实施,除成立由市农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农业、农机、环保等部门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组负责协调指导相关工作外,应进一步明确各县区、乡镇、村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的责任,以及市环保、农业、农机、畜牧、发改、公安、财政、交运、安监、气象、媒体等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好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二是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建议成立以市农委、市农机局、市畜牧局技术人员、各县区、乡镇农技人员参加的技术指导小组,针对秸秆机械还田、秸秆青贮氨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现场指导,加强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搞好扶持引导。除设立农村新能源建设资金外,市财政将加大对秸秆还田、秸秆青贮氨化扶持力度,统筹安排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目前,市财政已确定对秸秆机械还田加大补贴力度,由原来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同时,对开展青贮氨化的当年按规定标准建设200立方米以上,且开展青贮的养殖户,每立方米池容25元的补助。这将进一步调动群众利用秸秆的积极性,促进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请各县区也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搞好扶持引导,促进秸秆利用与禁烧工作开展。四是加大对秸秆焚烧查处力度。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在针对夏收、秋收秸秆焚烧重点时间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秸秆禁烧的巡查力度,实行市、县、镇、村四级领导带班制、全天24小时专人值班制、昼夜巡查制,并制定更加严格有效的处罚措施,严惩“第一把火”,处分烧“第一把火”的乡镇和村“行政首长”;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谁烧罚谁,烧谁罚谁,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处罚的处罚,该罚款的罚款,绝不姑息;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重点案例要进行公开处理,及时曝光,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市委常委、副市长尹长友强调,当前要重点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要做到“无火、无烟、无黑斑”,做好秸秆禁烧重点在“堵”,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四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主要领导同志责任,并尽快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罚办法,建立秸秆禁烧县区上报巡查制度,每天将巡查情况上报市政府。齐心协力,上下联动,真正从根本上遏制秸秆焚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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