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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4-123001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杜庆辉当选 “山东好人之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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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大众报业集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山东好人”评选结果揭晓,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费县城区法律服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杜庆辉当选助人为乐型“山东好人之星”。 作为一名服务者,杜庆辉在工作中视贫弱群体为亲人,不仅为他们减免费用,还自筹资金让社会贫弱群体打得起官司。工作13年来,杜庆辉先后无偿为1620余名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余起,预防和减少各类上访案件80余起,收到锦旗60余面、感谢信80余封。 杜庆辉还积极参与“春蕾”助学活动,累计捐款20万余元,资助20名贫困学生重返校园;为妇女儿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调处化解家庭纠纷600余起,使120余对夫妻重归于好。 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杜庆辉先后挂职兰山区方城镇西石桥村、麻绪村党支部书记。他处理化解各类纠纷40起,预防和减少各类上访案件30余起,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10余起。在处理农村基层事务中,杜庆辉无偿为30个后进村提供法律服务600余次,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50余起,先后走访群众3000多人,为挂职村争取各项发展资金500余万元。 杜庆辉的先进事迹先后被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共产党员网、法制网、大众网、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网易、搜狐、齐鲁网等40余家媒体报道,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被授予“山东好人之星”、“临沂好人”、“全市优秀爱心个人”、“市级平安家庭创建先进个人” ,全市“十佳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全省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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