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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46-30/2014-092801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工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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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市工商局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彭林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了强调和要求。会上,传达了《临沂市工商局关于调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4年临沂市工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通报了近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机关全体人员,批发城分局、各区工商局、驻城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彭林东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中央文明委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重大改革,从总体导向和测评的方式方法上都做了调整,加大了动态管理力度。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保持创建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工作重心迅速转移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来,全面做好各项创城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全面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市局专门印发了《2014年临沂市工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查漏补缺,狠抓落实。要深入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和广告整治活动,着力提升"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水平,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创城网格化管理。要继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扎实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深入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推动各项创城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城工作任务。市局调整成立了新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局、分局也要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各区局、分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创城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创建办确定从9月份开始,委托第三方进行集中测评,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市局领导将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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