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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82-10_C/2013-1031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0/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环保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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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沂市环保局精简办事程序,打造政策洼地,在优化环境上不断推陈创新,先后制定了《临沂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若干措施》等文件,牢固树立“支持企业天经地义、服务企业无微不至、保护环境义不容辞。”的观念,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宽松有序的执法环境、顺畅便捷的交通环境,为全市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一、营造最优环保政策环境。及时梳理研究上级的环保政策,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为投资发展创造最有利的条件,让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走上快车道。严格收费项目清理,杜绝违规收费。目前,环评技术评估已停止收费。下一步,将加快环评单位改制,环评业务与市环保局脱钩,按照市场规则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环评服务体制。 二、营造高效政务服务环境。严格落实精简审批要求,市环保局原有10项审批职能,今年已经精简为3项,取消和下放7项。所有环保审批、把关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一体化办理,驻大厅工作人员充实到14名,审批实现大幅度提速。截至10月底,全市环保审批项目数2760个,总投资额1837.4亿元,是去年同期的两倍。我们将坚持做到缩小审批范围,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做到“流程最优、时间最短、服务最好”。 三、营造最优环保执法环境。继续落实好环保部门服务企业“四比四看”七项措施,对投资项目及时提供环保技术、信息全方位支持,提供全过程服务,避免企业因环保问题走弯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守环保系统“六项禁令”,落实执法服务过错追究,一旦发现有违规执法、“吃拿卡要”行为的,坚决依法依纪处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全面摆查整治“庸、懒、散”等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公平公正执法,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 四、积极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坚持不懈地加强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全面推进生态临沂建设,推进环保专项整治三场攻坚战,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全力建设“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示范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先行区”,为投资经营者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招商引资增光添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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