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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03-03_G/2013-04100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物价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04/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物价局充分发挥物价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涉企政策宣传活动
临沂市物价局充分发挥物价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涉企政策宣传活动

一、认真梳理各类价费政策措施,确保各类涉企政策宣传到位。组织人员认真梳理国家、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价费政策措施,通过报纸、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等进行公开。制定入企宣传工作方案,深入企业主动宣传,组织人员上门培训,并通过网上课堂、制作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企业知晓率,确保各类涉企价费政策措施宣传到位。

二、全面清理各类涉企收费,大力营造助企发展的良好价费环境。联合监察、财政等部门开展收费年审和政府定价服务价格(收费)清理工作,认真清理整顿与行政审批前置环节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制定权属于我市的,重新核定,按全省最低标准掌握;制定权在省以上的,向省局建议,降低收费标准。同时,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强对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的收费监管和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在此基础上,编制《临沂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和《临沂市服务价格项目标准目录》(计划7月份完成),免费发放给广大企业,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增强收费的透明度、知晓率,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为相关企业争取资金和政策扶持。经过认真研究,计划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一是根据《山东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函〔2011〕100号),年内力争为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争取300—500万元补助资金。二是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价结算和补贴的通知》(鲁价格发〔2009〕185号),及时审核上报上网电价和结算电量,积极为唐王山风力发电公司等8家企业争取电价补贴和优惠政策。三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对市内相关节能企业上网结算电量、入厂处理量等原始凭证资料,进行统计核查,及时上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四、立足物价职能作用发挥,力所能及地为企业办实事。以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临港区三个开发区为重点,筛选确定与物价、收费等工作联系密切的30家企业(重点是医药、物流、新能源、机械制造等),由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实施重点联系帮扶,深入企业主动服务,带着政策上门服务,切实让企业感觉到物价部门作风的转变。同时,根据市有关领导的安排,会同市政府调研室、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对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临港区三个开发区在建和新开工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深入剖析项目建设过程中收费多、收费高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努力优化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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