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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83-02_gzdt_/2012-0913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9/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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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左沛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丰刚、市政协副主席杜甲普出席会议。会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就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筹备和运行情况作了报告,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员和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4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局)主任、市政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法制科长和市政府行政复议员、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左市长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选择,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之间仍然存在差距,要解决存在的问题,就要抓住行政复议试点工作这个机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左市长要求,临沂市作为全国首批市级试点单位,要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各项工作,力争走在全省前列。一要全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开展后,除中直部门外,市政府各部门不再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由市政府由行政复议委员会行使,否则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一律无效。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及时移交案件,配合做好审理工作。各县区和部门要采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做好行政机关内部贯彻工作;要全面修订规范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试点后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机关,畅通相对集中渠道。市政府监察和法制部门要对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落到实处。各县区政府要积极争取纳入试点范围,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试点方案,逐步提高基层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水平。二要逐步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采取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集中执行的“四集中”运行模式,按照立案与审查分离、审查与决定分离的原则,行政复议案件的咨询服务、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程序都要集中在大厅运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适时通报案情,多征求部门意见和建议,争取执法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通过案件办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本部门行政复议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承担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案件办理咨询工作,发挥好行政复议员、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透明办案,增强公信力、执行力。要加强运行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委员守则等配套规定,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有效运作方式,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三要探索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为改善试点工作条件,创新工作方式,市政府设立行政复议服务大厅,实行行政复议一站式流程服务工作模式。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要通过强化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探索简易程序办案等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方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要加大实地调查、公开听证力度,以公开透明的程序保障审理结果的公正,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要不断改进审理方式,充分发挥集体会审、合议制和专家咨询制度的作用,确保实现实体公正,真正做到复议为民。四要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市政府确定将行政调解中心设在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是探索在试点工作中做好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结合文章,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拓展调解范围,健全调解机制,完善调解程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大工作力度,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适时出台完善行政调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要研究建立与人民法院的联动机制、信访与行政复议的接转机制,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五要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法制部门要下大力气做好试点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试点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新的案件受理模式和操作方式,让人民群众尽快知晓并熟悉新的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申请地点、管辖机关等信息;要广泛宣传在行政复议委员会模式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专业、权威、公正、公开等优势,进一步赢得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的信任,最大限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自身建设。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要承担起对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指导、沟通协调、检查督办的职责,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试点工作。要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队伍和制度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后勤保障,推动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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