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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89X-02_gzdt_/2014-0404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4/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四明确四严格”加强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
我市“四明确四严格”加强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精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近日我市制定并出台《临沂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会议规模、会议审批、会议费报销等方面细化规范会议管理,从严控制市直机关会议经费开支,确保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会议分类,严格会议审批。将市直机关会议分为一类会议、二类会议、三类会议三种。一类会议指市党代表大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工作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县区委书记会议、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县域经济发展观摩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市政协全委会和常委会议,市纪委全会,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众团体代表大会等;二类会议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县区党政负责人参加的、除一类会议之外的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确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三类会议指各单位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召开一、二类会议需经市委或市政府审批,召开三类会议应当经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主要领导批准。一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类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人数不超过200人;三类一般不超过1天,人数不超过150人。此外,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按照属地原则,由财政部门统一采购,所有会议一律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

二是明确开支标准,严格费用报销。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具体标准为一类会议450元/人/天、二类会议400元/人/天、三类会议350元/人/天。会议费实行预算管理,一、二类会议批准后由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专项安排,三类会议在单位公用经费中统筹。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会议费支付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财务部门严格按规定审核,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三是明确会议公示,严格报告制度。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各单位应当在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上年度会议费支出,并编制会议年度报告将上年度会议预算和执行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各单位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是明确检查内容,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议计划的编报、审批和执行情况;会议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情况;会议费报销和支付情况;会议会期、规模、定点召开情况;是否存在会议费转嫁、摊派情况;会议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等。违反办法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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