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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83-02_gzdt_/2016-0322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3/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政府法制办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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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资格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紧行政执法证件办理的“入口关”。 一是严格规范资格审查程序。对各执法部门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审查程序等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同时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确保申领信息准确、及时、完备。 二是严格人员资格审查。严格核对申请办证人员身份,确定是否属于行政执法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是否符合办证要求。严格认真审核申领人员的工作岗位,坚决杜绝非执法岗位人员办证行为的发生。 三是强化申领人员法律培训。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对本单位参加申领执法证件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对未参加培训、考试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 四是加强信息录入管理。要求各执法单位明确专人,专门负责申领人员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确保办证信息标准化和规范化。 通过规范审查程序、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把关,全面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挡在了门槛之外,有效的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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