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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83-02_gzdt_/2016-0602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6/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政府公布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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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17号),这是我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公布的首个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自去年8月1日起,我市作为设区的市,被依法赋予地方立法权,主要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市政府法制办在相关媒体发布了《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并向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市政府法律顾问下发了《关于报送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的通知》。共收到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38件,同时按照市政府安排,结合临沂实际,根据《立法法》、《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确定了2016年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3件,其中审议项目1件,即《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调研项目2件,分别是《临沂市河道管理办法》、《临沂市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办法》。 《通知》强调,各草案起草部门要把政府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组织精干力量,做好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草案起草任务。市政府法制办要按照《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审查把关,推动立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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