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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8767-03_E/2017-1205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12/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盐业公司移交签字仪式顺利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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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临沂盐业公司移交划转仪式签字仪式在临沂市举行。山东省盐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宏武,临沂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陈广善代表双方签订了交接协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冉贤主持仪式。 临沂市政府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刘贤军就临沂盐业公司移交工作做了讲话,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善始善终。市国资委要充分认识盐业体制改革和食盐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真做好移交接收等工作。要严格按照《交接协议》,做好产权、领导人员管理、干部档案及相关人财物的移交,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二要加强监管。市国资委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健全生产经营队伍,保证过渡期的顺利衔接。按照要求,加快盐业公司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盐业公司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整合全市盐业经营资源,做强做优做大盐业企业。三要优化服务。市国资委要会同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积极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现有政策,认真研究盐业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这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四要确保稳定。过渡期间,临沂盐业公司领导班子要适应角色、提高站位,以高度的责任心,抓好内部管理,把好产品质量关,确保职工队伍稳定,无上访和集中信访事件发生。 省盐业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市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临沂盐业公司(盐务局)领导班子参加了签字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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