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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71-13_A/2014-0220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2/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卫生局多措并举保障农村居民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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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全县所有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以下简称基本药物),不得再采购使用其他药品(中药饮片除外)。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省增补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二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按集中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其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原进价销售,原则上一个月内使用完毕。 三是建立网上集中采购机制。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配备的基本药物,全部由乡镇卫生院通过省级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 四是落实新农合报销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等各项医保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 五是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规范诊疗、用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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