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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83-02_gzdt_/2016-0414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4/1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复议办办案实行繁简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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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复议办案中,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区分案件具体情况实行繁简分离,效果良好。 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如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等,办案人员直接与被申请人沟通交流,听取情况,通过调解、协调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及时转入一般程序办理。对事实、定性、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案件,如房屋确权、土地使用权纠纷等,实行复议案件现场调查和听证审理,使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的方式参与行政复议。对重大复杂、专业性强的复议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和专家参与案件审理。成立20个动态合议组,按照专业保障、部门关联、民主决策的要求,合议审理复议案件。 通过繁简分离办案,有力促进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效率,提升了行政复议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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