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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5-122001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12/1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司法局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打造便民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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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工作效能,方便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沂南县司法局根据《山东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标准》,积极推进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努力打造法律援助优质服务品牌。 一是基础设施标准化。沂南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位于县司法局临街一层,附近有医院、学校、超市、公交车站,人口流动性大,交通便利,办公场所宽敞明亮,设有开放咨询区、受理接待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和档案室等功能区域,方便困难群众来访。 二是服务设施便民化。便民服务窗口办公设备齐全,等候区设有5人位等待座椅,门外设置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配备消防设备及供来访人员使用的笔墨、纸张、饮水机、雨伞、老花镜、急救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 三是服务信息公开化。窗口法律援助制度上墙,窗口内设有公示栏,对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申请程序、受援人权利义务、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并在大厅内放置宣传资料架,摆放法律援助申请指南、知识手册和其他宣传资料,方便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工作。 四是服务人员专业化。实现值班律师常态化,工作日安排执业律师轮流值班,负责接待、解答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业务。根据律师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建立了点援律师信息库,受援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律师,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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