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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5-1126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5/11/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河东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保障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河东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保障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保障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河东区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有针对性制定适度灵活的用地政策,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同时,加强批后监管,严肃查处改变用途和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和管理。

一是严格设施农用地选址及范围。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科学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同时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进一步明确生产设施用地,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严格确定配套设施用地,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

二是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通过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约定用地条件,并发挥镇人民政府的管理作用,规范用地行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申请、镇政府申报、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等制度,建立用地期满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制度。

三是简化设施农用地的审批。区国土资源分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和有关镇街各司其职,按照各自权限职责做好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四是加强设施农用地服务与监管。区国土资源分局主动公开设施农用地分类与用地规模标准。区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和有关镇街将设施农用地纳入日常管理,分工合作,加强监督,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对批准的设施农用地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设施农用地的土地利用和土地复垦,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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