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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083-09_D/2013-122601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2/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食药监局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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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司法厅作出批复,同意设立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办公室,这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第一家公职律师办公室。 公职律师办公室由本机关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和司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食品药品重大事件进行法律评估,为临沂市局决策提供合法性建议。公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依法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加入律师协会,参加律师职称评定等权利,同时也能参加司法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同业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把精通本部门业务和熟知法律的工作人员集中在一起,以律师身份为本部门在行政诉讼、行政立法和法律宣传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服务,并对本单位重大行政行为和业务改革进行目标评估、风险控制,可以有效提高行政决策的合理化、科学化。 公职律师办公室的成立,进一步激发了本系统全体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的自觉性,为构建和实施行政调解制度提供了实验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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