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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89-13_C/2018-0404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4/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体育局“廉政自省日”对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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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4月4日,临沂市体育局开展“廉政自省日”,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3起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市纪委、市监委《关于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切实加强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对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做好值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要结合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十条纪律规定”,严禁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严禁使用公款组织春游、踏青,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 严禁在清明祭扫中以立碑、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禁在走亲访友、个人游玩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等; 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组织和参加战友会、老乡会、同学会活动; 严禁组织和参加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 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赌博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杜绝“节日腐败”。 会议强调,要做好值班工作,严肃值班纪律,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带班以及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处理紧急事务。加强应急准备,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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