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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52681291/wjj/2018-0000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物价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8/04/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物价局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市物价局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48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市物价局被授予“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市物价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紧紧围绕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的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素质,狠抓责任落实,提高了全局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全市物价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进一步调整了《临沂市物价局行政权力清单》,取消民办非学历教育备案权力事项,将价格争议调解权力事项调整为服务事项。梳理发布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2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拟修改1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物价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建立定调价集体审议制度,所有价格管理项目定调价措施出台前,均须经论证、听证或集体审议制定。在价格调整中扩大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范围,保证出台的价格符合广大群众的要求。在制定或调整商品或服务价格前,均按照规定开展价格成本监审,并充分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及社会各界意见,确保了定调价的程序合法,价格合理。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了《临沂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临沂市物价局“双随机 一公开”价格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价格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处理结果,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出台了《临沂市物价局价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临沂市物价局价格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临沂市物价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等共13项清单、流程图和管理办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对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和存量政策措施清理作了具体部署。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价格决策、价格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通过局网站、微信、行风热线、报纸等进行公开和宣传。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完善了网上留言答复办理制度、加强了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建设、开通了物价局政务微信、健全了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强化信息互动,正确引导了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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