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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9850381-10_B/2012-0523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2/05/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5月15日上午,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在天元商务大厦644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解曙光同志主持,市政府副市长、管委会主任宋培杰同志作重要讲话,管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管委会副主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张永琪同志作的《关于临沂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归集使用计划安排的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这个报告。

2011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7.6亿元,比去年增加3.8亿元,完成省下达任务(14.4亿元)的122%。全年新增缴存职工2.5万人,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新增缴存人数1.5万人的归集扩面指标。全市12个县区全部超额完成归集任务。2011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6.8亿元,同比增长64%。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81.7亿元,贷款累计余额已达到46亿元,个贷率为80%。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排在全省第四位,贷款余额排第五位,个贷率排第二位。实现增值收益3525万元,已累计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亿元,上缴资金已成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九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报告》和《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2年全体委员会议决议(草案)》。会议决定,从2012年6月1日起,县域购建住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最高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最后,市政府副市长、管委会主任宋培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宋市长指出,201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尤其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效。去年,市中心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充分说明管理中心在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窗口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

为做好2012年的工作,宋市长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一是坚持依法催建催缴,继续扩大缴存覆盖面。二是坚持适度扩大贷款规模与加强防范控制风险相结合,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宋市长强调,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完善管委会决策议事机制,针对有关事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做到决策制度化、科学化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宣传,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政策氛围。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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