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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80605-183935-394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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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狠抓三个到位,做好《山东省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
临沂市狠抓三个到位,做好《山东省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

《山东省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办法》经省政府233号令颁布,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又下发了通知,就《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临沂市渔业局积极谋划、多措并举,狠抓“三个到位”,扎实推进《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一是动员部署到位。省政府令颁布后,临沂市渔业局及时将《办法》下发到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并专门组织举办了全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培训班,就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各县区把《办法》的宣传贯彻列为当前渔业执法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宣传力度,明确任务目标,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学习培训到位。临沂市渔业局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办法》进行了多次专题学习、讨论;在全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培训班上,又组织各县区渔业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体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使全市渔业系统执法管理工作人员熟悉了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收回、安置与补偿、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掌握了程序、步骤与方法,为宣传贯彻打好了基础。

三是宣传贯彻到位。临沂市渔业局在临沂渔业信息网上发布了《办法》全文;拟定了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将《办法》宣传列入《渔业法》颁布25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内容之一,通过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周、渔业执法征文和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同时,要求各县区也要同步开展系列化宣传活动,重点在水库、池塘养殖集中区,通过巡回宣传车、印发宣传单和明白纸、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确保《办法》入村进户。通过《办法》的宣传贯彻,促进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开展,规范水产养殖业管理,切实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业务科  孙宝超)
 

发布时间:2011-05-12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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