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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80605-183935-394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1/06/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养殖证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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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和省、市政府关于做好养殖证发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费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养殖证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费县水产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县渔政站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及其他县区的联络。各有关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是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标语、专栏、网络视频、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养殖证制度的目的意义,提高广大渔民对养殖发证工作的认识。 三是召开动员会议。费县水产局通过召开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发放动员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县水产局赵孝坤局长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具体讲解。通过多次专题座谈会,对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工作进行探讨、研究,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编发水域滩涂规划。根据费县养殖水域实际,按照统筹兼顾、开发保护并重的原则,组织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编制《费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经县人民政府审批,于2011年5月24日下发。 五是严把发证关。严格按照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从申请、现场勘察到审核、公示、审批、发证、公告,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从严审核,确保质量。 截至目前,费县已完成了全县60%的养殖水域材料审验和现场勘查工作,预计到6月底基本完成。(费县水产局 王兴建 陈元满) 发布时间:2011-06-13 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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