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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80605-184041-510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1/08/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发证工作已基本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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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费县水产局制定了“费县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发放实施方案”,通过和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工作,该县已发放养殖证32本,核发面积2927.70公顷,折合43915.50亩。占应发面积45000亩的97.59%,养殖证登记发放工作基本完成。为保障养殖证登记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水产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积极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是规划、实施方案出台迅速。2011年5月24日,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费政办发(2011)19号文出台了渔业规划。费县水产局立即制定了实施方案,县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 三是宣传到位。利用多种渠道宣传养殖证发放的重要性及用益物权属性,提高了广大渔民的认识和办证的积极性。 四是工作主动。办理养殖证的工作人员不等不靠,严把程序,树立服务渔民、创先争优意识,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费县水产局 王传长) 发布时间:2011-08-15 0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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