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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80605-184124-660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1/10/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强化措施做好2011年渔船年审检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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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1年沂河、沭河机动渔船船检质量,强化对柴油补贴渔船的监督管理,郯城县采取强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渔船船检工作的开展。 一是坚持分组负责的原则。对全县水域以乡镇划片的形式进行分组包片,领导带队分组对定点检验现场进行督导,两名副站长各带一组,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 二是坚持“四个统一”的工作原则。渔政人员坚持严格程序、检船亮证、着装统一原则;渔船检验坚持捕捞证、登记证和船检证书相统一原则;坚持渔船全年无重大渔业违法生产活动,无违规纪录的原则;坚持渔船持有人必须到达检验现场,并予以拍照存档备案,船、证、人必须统一的原则。 三是坚持渔船检验公示原则。渔船检验结束后,对审验程序、审验合格的渔船公开公示。公开举报电话,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核后乡镇盖章报渔业主管部门存档,作为下一步发放渔用燃油补贴的主要依据之一。(郯城县渔政站 李静) 发布时间:2011-10-26 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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