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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80605-184128-334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1/11/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2010年度第一批渔用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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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平邑县财政局平财建指[2011]58号文«关于拨付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下达给我县部分渔业单位(渔户)补贴资金304360元。按照上级财政、渔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平邑县2010年度渔用燃油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以2010年市局批复的统计年报渔船动力为补贴依据,即全县56艘机动渔船、总功率为1280千瓦,折算补贴标准为237.78元/千瓦。依据上级要求,结合平邑渔业生产实际,将补贴资金分配到每艘合格的渔船,经公示后,在«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资金直接兑付给补贴对象。 在补贴发放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了补贴发放及时、到位。县水产局成立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补贴资金全部用银行卡发放。(平邑县水产局 公绪才) 发布时间:2011-11-02 1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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