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20180605-184150-154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1/11/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2011年度渔船年审工作全面完成 |
|
|
|
日前,郯城县2011年度渔船年审工作已全面完成。按照《郯城县2011年度渔船年审工作方案》的程序和要求,本年度共审验渔船315艘,对15艘不规范渔船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报废渔船2艘,消减功率32.4千瓦。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渔船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加强渔船年审工作的领导和实施,强化领导及工作责任。 二是制定《渔船年审年度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标准。 三是加强渔船检验和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与各县区渔船管理工作交流的同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组织人员到外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实地考察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在渔船登记、交易、渔船检验等方面业务水平。 四是对渔船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情况书面材料,并由相关单位和人员签名或盖章,为柴油补贴的申请和发放工作提供了基础。 五是和渔民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 六是加强渔船档案管理。渔船档案采取专人管理,实行一船一档。档案中记载每艘船主的身份证明、购船证明、船主作业时间证明、渔船情况统计表、年度审验登记表和柴油补贴统计表等。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七是坚持渔船公示原则。结合柴油补贴的申领,对渔船检验和资金补助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郯城县渔政站 蔺兴戈 张大力) 发布时间:2011-11-25 17:12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