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20180605-184152-267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1/11/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罗庄区五措并举确保渔业燃油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
|
|
|
为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罗庄区水务局五措并举,全力做好2010年度渔业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保障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渔民手中。 一是广泛宣传燃油补贴发放政策。专门召开渔业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会议,传达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宣传补贴发放方案,同时利用短信、报纸等方式,广泛宣传渔船燃油补贴相关政策,让燃油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二是统一渔船燃油补贴发放标准。根据罗庄区实际,在不突破省市规定标准10%上限的情况下,罗庄区按照市级文件要求执行的586.86元/千瓦的标准执行,确定了我区燃油价补贴标准。 三是严格审查,确定补贴对象和金额。罗庄区严格遵守国家的补助原则和标准,以渔业船舶五证齐全、安全设备齐全为基础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不该补的坚决不予补助。 四是强化监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在渔业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补贴测算依据、标准及发放要求,进行为期15天的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加强燃油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全区渔船燃油补贴一律采用银行卡形式发放。对符合发放补贴的渔户,由区财政部门将燃油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入渔农账户,避免了代办、冒领现象,保证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有序、方便快捷。(罗庄区水务局 徐海云) 发布时间:2011-11-30 17:36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