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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80605-184415-591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12/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区积极开展打击非法捕捉走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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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多措并举在全区开展打击非法捕捉、走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 一是兰山区水务局成立打击非法捕捉走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的组织联系、协调与配合,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宣传专项执法检查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倡导拒绝消费非法来源保护动物及其产品。 三是采用重点监管、定时检查、突击检查的方法实施管理,把全区大、中、小型农贸市场、超市、大型饭店纳入监管,同时把华东淡水鱼市场、华东农贸、齐鲁市场、普村农贸和大润发超市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冒用保护动物名称和实际经营品种名称不符的水产品责令下架,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一至十月份共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活动4次,出动车辆6台次,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水产品经营市场、饭店、超市20余家,现场督导、整改冒用特种水生野生动物名称与实际经营品名不符的超市1家,饭店1家。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管理和利用秩序。 今后兰山区水务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捉走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现象发生,切实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兰山区:冯涛) 发布时间:2012-12-20 1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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