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渔业局《关于对渔用药物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蒙阴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近日,蒙阴县渔业局组织执法人员全面开展禁用渔药检查行动。
一是注重宣传,提高认识。此次行动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共发放、张贴渔业安全用药宣传材料265份,提高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同时设有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开,便于养殖户和群众发现违法违禁行为后,及时进行举报。
二是注重细点,不留死角。执法人员对全县登记在册的115户养殖场(户)逐家逐户进行排查。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按照执法程序出示证件,认真规避人情执法,每到一个养殖户都要认真查看养殖现场和仓库,对现有存放药物和使用过的药袋(瓶)等进行严格认真查看并登记;对假劣、过期、变质、失效的渔药予以登记收缴。同时,对养殖户的养殖记录、用药记录认真进行检查,对记录不完善或者未建立记录的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完善。
三是注重服务,力促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强化服务意识,注重政策宣传,对一些用药咨询进行细致回答,做到查、帮、促相结合,养殖户非常认可。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执法人员55人次。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国家禁止渔药的行为,收缴过期、变质、失效的各类渔药47袋(瓶),对未建立养殖记录、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善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并及时进行跟踪、督导。(蒙阴县渔业局 石绍刚)
发布时间:2013-06-14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