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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80605-184659-984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3/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五项措施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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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平邑县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确保各水库水源无污染。养殖用水水质达到NY5051-2001 执行标准,淡水养殖用水水质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建立养殖水域检验监测制度,定期对养殖水域的水质进行检验监测。 二是保证苗种来源,鱼种全部来自有苗种生产销售许可证的鱼种场。 三是健全养殖记录。建立以水质状况、渔用药物、施肥、鱼类生长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生产日志,并由专人负责,建档保存,以备检验。 四是加强鱼病防治工作,做到预防为主、科学用药,把暴发性鱼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认真执行休药期制度,严防因病死鱼流入市场。 五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成立渔业生产管理机构,聘请技术人员指导渔业生产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以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公绪才) 发布时间:2012-03-20 1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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