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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80605-184729-644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4/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渔业局加强禁渔期管理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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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水域中的鱼类大多已进入繁殖季节,为保护渔业资源,保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临沂市禁渔期管理制度》规定, 4月15日—5月31日将对全市主要河流和所有水库实行休渔期管理。
为提高渔民群众对禁渔工作的认识,增强依法生产的意识,自觉遵守禁渔期管理制度,市渔业局组织各县区渔政执法人员,出动宣传车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和入户宣传等形式,在渔业重点乡镇,(街道)和主要渔业生产区域广泛开展禁渔期宣传工作。禁渔期宣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广大渔民群众自觉形成保护鱼类正常自然繁殖的意识,有助于增加水域鱼类种群数量,保证我市鱼类资源修复工作的取得实效。(渔政科 孙自军) 发布时间:2012-04-26 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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