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沂南县充分利用境内沂、汶、蒙三河交汇,水资源丰富的自然优势,建设了四座橡胶坝、两座湿地公园,极大地改善了该县水态环境,受到全县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春回大地,水清鱼肥,引来不法分子的窥觊,使用迷魂阵、电网等违禁网具捕鱼的现象有所抬头。
春季是鱼类繁殖生长的重要季节,为切实做好沂南县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更好地维护全县渔业生产秩序,沂南县渔业办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季护渔行动”。一是广泛宣传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县渔业办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深入沿河村庄、水产品经营市场、人流密集的街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等渔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爱鱼护渔的法律意识;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电捕鱼行为。近来,利用地笼、迷魂阵等违法网具作业和非法电捕鱼现象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扰乱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引起社会各界强烈不满。县渔业办多措并举,坚持“每周一次巡查,每次举报必到”的工作原则,加大渔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电捕鱼行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三是严格落实禁渔期管理制度。4月15日至5月31日为我市禁渔期,沂南县渔业办将严格落实禁渔期内捕捞船只实行“船停岸、网入库”的管理制度,严禁渔船入水进行捕捞作业。行动中,重点检查沂河、汶河和高湖水库等水域的机动捕捞渔船落实禁渔期制度情况,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平衡,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
截至目前,县渔业办“春季护渔行动”开展顺利,已出警17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57人次,取缔非法捕捞工具迷魂阵23处,电瓶8块,教育处罚35人。(沂南县渔业发展办公室 刘斐)
发布时间:2014-03-28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