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20180605-184747-116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2/05/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山区开展禁渔期护鱼行动
兰山区开展禁渔期护鱼行动

兰山区地处临沂政治文化中心,渔业水域环境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直接关系到大美临沂形象。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水域生态平衡,兰山区水务局依据《渔业法》、《山东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及《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禁渔期(4月15日至5月31日)制度,在全区开展护鱼行动。

禁渔期要求,全面禁止一切捕捞作业,渔船、网具要撤出作业场所,实行“船靠码头,网上岸”。在执法过程中,共查处违规捕捞1人,下达网具《拆除通知书》8份,拆除临时搭建窝棚3处。有效地维护了禁渔期生产秩序,保护了渔业资源。(兰山区水务局 冯涛 姜进华)

发布时间:2012-05-15 19:02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