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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80605-184752-052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5/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渔业局开展禁渔期“护鱼清水”专项执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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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至25日市渔业局组织全市渔政政执法人员,在沂河、沭河、祊河等主要河流开展了为期七天的禁渔期“护鱼清水”专项执法活动,旨在维护禁渔期生产秩序,保护我市河流鱼类资源。 按照我市禁渔期规定,禁渔期(4月15日至5月31日)内,全面禁止一切捕捞作业,渔船、网具要撤出作业场所,实行“船靠码头、网上岸”。 本次活动共出动渔政人员135人次,执法车辆54余台次,宣传车5辆台次,执法快艇2艘,制作宣传条幅45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重点打击河道非法养殖和非法捕捞行为。执法过程中,共查扣电捕鱼工具32套,电船9艘,下达网具《限期拆除通知书》56份,清除迷魂阵等非法网具267余处,总长度50000余米,清除非法捕捞窝点7处,收缴使用非法网具捕获的幼鱼1000余斤,依法处理18人。 发布时间:2012-05-25 1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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