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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80605-184813-823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进行禁渔期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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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为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利用,郯城县水利水产局根据临沂市禁渔期规定(4月20日至5月 31日),于4月15日至22日在全县开展了禁渔期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郯城水利水产局专门组织了渔政执法人员分赴沂河、沭河、白马河等重点河道和渔 船集中停泊地广泛张贴禁渔通告,在集贸市场向渔民发放宣传资料,电视滚动字幕宣传也同步进行。宣传活动结束后,将组织执法人员加大禁渔期执法检查力度,同 时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规行为,对违反禁渔期有关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理。(郯城县水利水产局 张大力) 发布时间:2014-04-23 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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