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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2/06/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召开2012年度省级渔业资源修复行动项目实施工作部署会议
临沂市召开2012年度省级渔业资源修复行动项目实施工作部署会议

6月19日,临沂市2012年度省级渔业资源修复行动项目实施工作部署会议在临沂市渔业局召开,各项目承担单位、资源增殖站以及市渔业局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市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宝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项目计划的通知》;组织学习了《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渔业资源增殖项目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部署安排了全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实施任务,讲解了项目实施操作流程和具体工作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和增殖站负责人就项目的实施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

孙宝进副局长对实施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项目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放流准备工作要充分。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下达计划,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提前开展放流水库资源调查,选定放流地点,整修入库道路,准备放流工具,确定放流形式、规模等。二是放流苗种要质优量足。各资源增殖放流站要加强苗种培育,储备质优量足的放流苗种,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放流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市渔业局将配合省厅监督组严格监督放流过程,确保放流苗种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数量超过项目计划。三是放流活动要周密组织。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增殖放流项目的实施,对放流活动的时间、地点,放流的品种、数量,放流的方式方法,放流活动的宣传报道等环节安排周密。四是后续管理要跟上。放流项目实施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渔业管理和渔政执法工作,实行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严厉打击罩网、绝户网、迷魂阵等非法捕捞行为,提高放流鱼种成活率;同时,要加强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估,积累放流经验,改进放流方法,提高放流效果。(业务科 李佳)

发布时间:2012-06-2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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