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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wjj/2018-000001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8/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物价采取五项措施,促进汛期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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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部分县区出现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鲜菜、瓜果等重点民生商品生产流通受到较大影响,为切实履行市场保供稳价安民责任,市物价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汛期价格调控监管,促进重点商品价格稳定。 一是不断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跟踪粮油肉蛋奶菜等重点民生商品和防汛救灾物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变化,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汛情变化影响,一旦发现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迅速预警。根据天气和市场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对重点商品尤其是蔬菜价格进行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向,增加相关人力、物力配置,加大监测频次,实行“日监测、日上报”,每天监测超市、集贸市场蔬菜价格,加强市场价格巡视,及时掌握市场价格情况。 二是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深入生产和市场一线,充分了解重点商品特别是民生商品的生产和市场供求情况,加强组织调度,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市场情况,切实做好汛期市场应急保供稳价工作,通过投放储备、加强调运,增加市场供应,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不断档、不脱销。 三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密切关注重点商品市场价格变化,加强价格巡查,9月10日前,实行日巡查制度,重点检查民生商品和相关防汛救灾物品价格。通过召开价格政策告诫会、发放提醒函、约谈相关单位等方式自觉规范企业家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趁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之机,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确保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及时得到处理。 四是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遭遇自然灾害但仍未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密切跟踪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好汛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是加强信息发布和引导。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商品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解读汛情变化对重要商品价格的影响,预测后期市场和价格走势。积极宣传政府在防汛教灾、保供稳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密切跟踪舆情变化,对虚假信息、不实报道,要及时澄清、解疑释惑,稳定市场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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