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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yyfz/2019-000002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渔业局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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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8月30日,我局开展了“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了《中共临沂市纪委临沂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对临沭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临纪通〔2018〕25号)、《中共临沂市纪委关于对沂南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临纪通〔2018〕26号)、《关于媒体曝光莒南县户籍手续办理有关问题核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临政办字〔2018〕123号)。 通报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日常管党治党工作中依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在位不谋政、任职不尽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 学习结束后,党员干部表示要从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争先创优意识,高标准、严要求,敢担当、有作为,切实做到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群众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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