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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tyj/2018-000017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8/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区体育办“三个加强”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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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兰山区体育办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教育、提高觉悟,加强引导、营造氛围”的“三个加强”措施,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有机结合,制定《兰山区体育工作办公室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兰山区体育办领导班子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区体育办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同时,规定区体育办领导班子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主动在班子成员中进行内容通报,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加强教育,提高觉悟。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每月9号的“主题党日”活动,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方面专题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每半年利用班子成员会、全体人员会议等通报研究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同时将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学习范畴,将创建学习型机关、规范窗口建设等活动纳入工作要求,以提升服务效能、提高工作效率为突破口,检验意识形态工作成效。 加强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每月制定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主动将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工作与举办的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大型赛事活动及业务技能培训等业务工作以及精准扶贫、党风廉政等进行融合。同时加强对宣传舆论阵地的管理引导,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同时,由专人负责对工作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舆论阵地进行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把握舆论主动权,上半年通过不同渠道解答群众问题20余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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