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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857656/fgw/2019-000001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9/01/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制定出台《关于支持会展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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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加快全市会展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我市制定出台《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会展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临政发〔2019〕1号)。 《意见》明确提出,我市会展业将利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市场规范、竞争有序、功能完善、机制健全、服务优良的会展业发展体系。到2023年,全市会展场馆室内展览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会展业直接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拉动相关行业营业收入150亿元,临沂中心城区初步建成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 《意见》提出了五项17条具体工作任务,一是优化会展产业布局,打造“三区一圈”会展业发展格局。二是提高会展产业发展质量。继续实施品牌化战略,鼓励会展企业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国际化程度。到2023年,省级品牌展会项目达到3-5个。三是做大会展产业规模。壮大办展主体,引进大型巡回展会,培育新题材展会,发展县域会展经济。到2023年,新引进境内外知名会展企业2-3家。四是创新会展发展模式。树立“大会展”理念,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智能化场馆”“绿色场馆”建设。对环保型展台数量超过50%的会展项目按规定予以奖励。五是从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展馆及配套设施建设方面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 《意见》还从体制机制、资金扶持、管理制度、人才支持、统计体系等方面强化对会展业发展的保障,指出自2019年起设立市级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将重新修订《临沂市会展业管理办法》,建立会展企业信用评估和“黑名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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