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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852681291/gaj/2019-000001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9/01/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李登全同志对刘海涛同志赴埃塞援外工作作出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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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登全在省厅下发的《关于对刘海涛同志赴埃塞俄比亚援外培训期间的工作鉴定》上作出批示:刘海涛同志在此次对外警培训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应予表彰奖励。 根据公安部2018年外警培训工作安排,山东省公安厅承担赴埃塞俄比亚警务管理和维和能力建设培训任务。为保证此次援外培训效果,深化中埃警务合作关系,省厅坚持优中选优的标准,抽调市局治安支队综合室主任刘海涛同志担任维和能力建设课程教官,于2018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随团赴埃塞联邦警院进行援外教学。目前,此任务已顺利完成,教官团成员安全回国。 刘海涛同志在埃塞援外培训期间,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克服国外水土不服、往返教学奔波、教学条件简陋等诸多困难,认真备课,精心授课,将前沿维和技能与埃塞发展实情相结合,采用理论授课、实战训练、情景模拟等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高质量的完成了课程教学任务。在授课过程中,该同志以扎实的英语水平、极高的专业素养、过硬的纪律作风、真诚的待人方式、无私的奉献精神,对外展现了新时期我国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埃塞联邦警院领导和受训学员的广泛赞誉,被埃塞联邦警院授予荣誉教官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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