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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70154761/tjj/2019-0000085 发布机构 临沂市统计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9/08/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统计局开展“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宣传活动
市统计局开展“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宣传活动

8月23日,市统计局利用在“第一书记”帮扶村罗庄区褚墩镇兰山村开展“结亲连心”活动的间隙,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了“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宣传活动,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宣传。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六章六十三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与社会文明水平为目的。《条例》鼓励见义勇为等5种文明行为,提倡友善待人、文明节庆等18种文明行为,同时禁止了不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环境文明、交通文明、社区公共文明、旅游文明、商贸经营文明、养犬文明的七大类55种不文明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活动现场,市统计局党员志愿者向过往行人和周边群众发放了《文明条例》宣传明白纸等宣传材料,热心接受市民咨询,并对我市目前比较突出的几类不文明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则做了宣传讲解。通过此次宣传,提高了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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