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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05339296/xumb/2019-000001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9/07/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山东鸡蛋“双证制”初现成效 抽检158批次仅1批次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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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7月22日发布消息,在日前进行的全省鲜鸡蛋专项抽检中,“双证鸡蛋”仅1批次不合格,非双证鸡蛋”322批次,11批次不合格,鸡蛋“双证制”成效初现。 记者了解到,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全省鲜鸡蛋专项抽检结果,在16市抽取的480批次鸡蛋样品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整体合格率为97.5%,其中,“双证鸡蛋”158批次,仅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9.37%,“非双证鸡蛋”322批次,1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6.58%。“双证鸡蛋”合格率高于整体合格率1.87个百分点,高于“非双证鸡蛋”2.79个百分点。
本次专项抽检以常见的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氟虫腈、金刚烷胺、金刚乙胺等6项药物残留指标为重点检验项目,从检测结果看,鸡蛋“双证制”成效初现。 鲜鸡蛋在居民消费中占有重要位置,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年来,鸡蛋中兽药残留超标一直是影响居民健康消费和安全消费的突出问题。为加强鲜鸡蛋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消除药物残留等突出问题,省市场局与省畜牧兽医局在今年4月联合启动了鲜鸡蛋“双证制”管理试点工作(即鸡蛋生产者出具“产地合格证”、市场中间销售者出具“销售凭证”),通过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鸡蛋质量安全水平。
鲜鸡蛋“双证制”试点以来,畜牧兽医部门指导鸡蛋生产者(蛋鸡存栏3万只以上养殖主体)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出具鸡蛋产地合格证,对合格证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大鸡蛋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督促中间销售环节查验留存鸡蛋产地合格证并规范出具销售凭证,督促终端销售者严格查验留存“两证”,形成有效倒逼机制。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销售鸡蛋查验“双证”习惯初步形成,各环节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初步实现鲜鸡蛋“来有影、去有踪”的追溯监管,有力保障了全省鸡蛋质量安全,对全省鸡蛋产业发展也产生了良好推动作用。 (记者 何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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