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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gjj/2019-000001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9/04/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 扎实推进“减证便民”
市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 扎实推进“减证便民”

  一是精简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所需证明材料,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不再要求单位出具提取证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再要求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提供贷款余额证明、跨县区提取还贷证明,职工仅需出示身份证即可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要求提供收入证明。

  二是取消业务要件材料复印件。新上线了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行业务档案电子化采集。今年3月31日起,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无需提供材料复印件,由受理窗口审核材料原件后进行影像扫描和归档。确需留存复印件的,由受理人员负责复印存档。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实现企业开户一证认可,对于已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的企业,根据全省12329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单位信息开立缴存账户,不再另行办理缴存登记。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需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审批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实现了审批时限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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