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贯穿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审计工作的体制机制,定期听取汇报,重点解决影响审计职能发挥的各类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对审计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做到真抓真管真重视;各级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本部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的意见,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始终保持审计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按照“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要求,搞好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科学编制审计全覆盖规划,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建立健全定期报送数据机制,为推进审计全覆盖提供基础保障,努力做到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三是强化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把政策跟踪审计作为重大任务,主动跟进,重点监督“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和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任中审计,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全面抓好问题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强化监督问效,健全长效机制,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与审计监督贯通起来,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注重在审计中发现体制上的障碍、机制上的缺陷、制度上的漏洞,多从流程再造、制度创新,源头预防、补齐短板上下功夫,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机制、提升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