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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dsjj/2019-000002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大数据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8/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解读《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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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临沂市大数据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据了解,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共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政务信息的目录编制和提供、政务信息的共享和使用、信息共享工作的监督和保障等。 管理办法定义了什么是政务信息资源,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原则,对政务信息资源按共享类型进行分类,规定《资源目录》是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依据,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基础。 据了解,目前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部署在临沂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上,但是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进行访问登录,为全市16个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等632家单位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支撑。共享交换平台目前共发布目录28575条,全部为可共享,其中无条件共享21518条、占75.3%,有条件共享7057条。共享交换平台资源形式包括文件、库表、接口。文件格式有Word、Excel、PDF、图片等;库表主要以结构化的表格或者同步部门前置机的数据库数据表;接口主要是以部门现有系统提供的接口为基础,通过平台包装发布。 管理办法规定各政务部门间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应通过共享交换平台进行,不得存在政务信息资源私有数据归集渠道,向国家、省级申请政务信息资源应通过市级共享交换平台代理进行。目前通过市级共享交换平台申请的省级服务接口640项,调用次数272万次。申请省级目录资源21项,落地数据量753万条。使用频率较高的有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接口,调用总数61万次,主要是市民政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在使用;婚姻登记信息(单人)接口,调用次数为1.6万次,主要是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使用。通过数据交换节点落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前置机数据库数据,数据量有750多万条,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登记基本信息、小微企业基本信息等。 管理办法明确各政务部门应按照共享交换平台的技术要求,部署本部门前置交换系统,确保业务数据库与前置交换数据库之间、大数据资源中心与前置交换数据库之间的有效联通和同步更新。管理办法规定各政务部门《资源目录》的编制要求,各政务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目录管理制度,加强资源目录登记、发布、更新流程管理,明确各政务部门目录更新机制和数据更新要求。管理办法明确各政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评价机制,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共享数据的安全管理和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临报融媒记者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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