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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jyjczx/2019-000007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烟花抽检进行时,市检验检测中心为安全年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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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12月5日起,市检验检测中心——山东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站对全市28家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 抽检严格按照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GB/T 10632-2014《烟花爆竹 抽样检查规范》执行,对烟花爆竹存放仓库进行烟花、爆竹商品质量随机抽检,抽检样品涵盖烟花和爆竹2个大类,累计抽检56个批次,并对其主体稳定性、药量、燃放性能、结构材质等7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检测。 此次烟花爆竹产品抽检工作,致力于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的行为,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双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有序,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佳节。 市检验检测中心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1、要严格遵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山、罗庄、河东三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指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 2、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并根据燃放者年龄、燃放场地等实际情况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种类。购买标注有“个人燃放类”产品,选购时应认真查看警示语、燃放方法、燃放过程注意事项等标志内容; 3、在燃放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燃放说明,选择空旷、平坦、远离居民楼的地点燃放,特别要注意远离易引起火灾的山林、加油站、电网等危险源; 4、倡导减少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消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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